姜诗云面色凝重地说道:“民女要为陛下起箭,陛下忍着点!”
刘秀没有睁开眼睛,微微点下头,示意她继续。
姜诗云拿出一把小刀子,在火上燎了燎,然后缓慢下刀,将插在他胸口箭矢附近的皮肉一点点的切开。
起箭可不是靠蛮力向外硬拔的,这可是个技术活,也可以说是外科手术。
箭头带着倒钩,向外硬拔,不仅会拔下一大块皮肉,还可能划破血管,造成大出血。
只有避开血管,切开皮肉,才能把箭起出来。
在不打麻药,尤其伤者还是清醒的情况下,起箭的过程是极为痛苦的,哪怕是站在一旁看着,都能让人感觉肉疼。
随着姜诗云的刀越割越深,刘秀虽然没有发出叫声,但额头上已经布了一层汗珠子。
不知过了多久,随着当啷一声,一支血迹斑斑的箭头总算被起出来,放在一旁的盘子里。
随着箭头起出,大量的鲜血冒出,这时候,别说刘秀一头汗,即便是姜诗云都是一头汗。
姜诗云拿出小坛子,打开,从里面抓起一把黑黢黢的药膏,直接压在刘秀的伤口上。
随着药膏糊上伤口,刘秀再忍不住,闷哼一声,身子也随之抽搐了几下。
“这是民女自制的芙蓉膏,刚上药的时候会很痛,但过会就好了,陛下再忍忍!”
姜诗云说话时,双手还一直压在刘秀的伤口上,她侧着脑袋,用肩头的衣服蹭了蹭脸上的汗珠子。
一直闭眼的刘秀,缓缓睁开双目,看向姜诗云,声音虚弱地问道:“姜……姜小姐多大了?”
“民女十八。”
“哪里人氏?”
刘秀不是没话找话,而是伤口实在太疼,他必须得和姜诗云说点什么来让自己分心,不然他真的是受不了了。
“高阳堡!”
“高阳堡?
那是个什么地方?
我怎么从没听说过?”
“是被遗弃的高阳古城!”
“姜小姐住在弃城里?”
刘秀颇感意外。
“是的,陛下!家父本投身起义军,后来起义军战败,家父为躲避官兵追捕,便带着家眷及部下,逃到高阳古城避难,经过这些年的建造,高阳古城便成了现在的高阳堡。”
“原来是起义军之后……”幽州的起义军,几乎都是灭在自己手里的,他看向姜诗云,好奇地问道:“姜小姐不恨我吗?”
“我应该感谢陛下!”
“哦?”
“陛下没有对起义军赶尽杀绝,而是颁布法令,放弃与朝廷为敌的起义军,朝廷可以既往不咎。”
如果没有这条法令,他们即便躲在高阳古城,也无法安宁度日。
“说起来,还是陛下救了我们。”
姜诗云正色说道。
“不是我救了你们,而是你们自己救了自己。”
放弃与朝廷为敌的起义军,自然是明智的,可在这个乱世,向来不缺蠢人。
有些人就是不想过安生的日子,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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